国家药监局立案调查13家药企,多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
13家药企被立案调查!央视:多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

摘要
国家药监局近日通报多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已责令相关产品暂停销售并启动召回程序,同时对涉及的不合格药品生产企业共13家立案调查。该事件直接影响相关企业的市场准入与生产资质,药品经营企业需立即排查库存并配合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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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药品生产质量与上市后监管核心议题,13家药企面临行政处罚风险。同行应引以为戒,对照检查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及出厂检验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漏洞,避免同类问题引发产品召回与信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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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药品质量关乎健康底线,下面这批药品,官方已要求暂停销售并召回,同时启动对 13 家药企的立案调查,家有常备药物小药箱的朋友可以核对下名单,及时排查风险。
今日(7 日),据总台央视记者报道,国家药监局最新发布的药品抽检通告显示,经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 5 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发现,13 家企业生产的 37 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这 37 批次药品,包括:
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标示为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丙酸氟替卡松乳膏的pH值不符合规定要求;
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标示为珍视明(江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山利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共23批次,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的性状、粒度和无菌等项目不符合规定要求;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标示为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盐酸胺碘酮注射液的有关物质、碘化物和含量测定等项目不符合规定要求;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标示为安徽汉盛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市祺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皓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共3批次款冬花的杂质和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要求;
上海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标示为安国市信隆药业有限公司、河北仁心药业有限公司、哈尔滨义方药业有限公司、安徽贵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四川金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共 6 批次远志的性状、黄曲霉毒素和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要求。
国家药监局表示,对这 37 批次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国家药监局官网随《关于37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的通告(2026年第30号)》附了具体的 37 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包括 MAH、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具体批号、规格及不符合规定项目,大家可点击「阅读原文」至国家药监局官网下载或在线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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