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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 18:00 · 阅读约 10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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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克K药皮下剂型遭八国禁售,荷兰法院发布专利禁令 默克K药皮下剂型,八国禁售
发布于 2026/10/11 18:00:08(北京时间)
摘要 2026年10月7日,荷兰海牙专门专利法院发布禁令,禁止默克(Merck)Keytruda(K药)皮下注射剂型在八个国家/地区销售。该禁售令源于专利纠纷,涉及K药皮下剂型的知识产权争议。具体受影响国家和禁售范围待进一步明确。
AI 主编 · 推荐理由 推荐理由 K药是全球销量最高的肿瘤药物之一,皮下剂型是其重要剂型升级方向。多国禁售直接影响默克全球营收,同时提示中国药企在出海BD过程中需重点关注目标市场的专利风险,提前进行FTO排查。
正文 2027年5月9日,CPIC焕新升级,以更大规模、更强阵容,在上海“四叶草”金色大厅盛大启幕,向世界发出中国医药创新的最强音。 10 月 7 日,荷兰海牙专门专利法院出了一道禁令,把默克 (Merck,在美国与加拿大以外以默沙东/MSD 的名字经营) 的帕博利珠单抗 (Keytruda,商品名,业内俗称 K 药) 皮下剂型 Keytruda SC (SC 即皮下给药,Subcutaneous) 挡在了 8 个欧洲市场门外,比利时、丹麦、法国、爱尔兰、意大利、瑞典、瑞士、荷兰,这款皮下剂型不能制造、不能委托制造、不能要约、不能上市、不能使用、不能进口,也不能为这些目的储存;静脉输注 (IV) 剂型不在禁令范围里,该用的人照用,被拦下的只是那个把输液改成皮下注射的新剂型。 禁令本身不复杂,值钱的是它背后那条线:一件讲酶的专利,凭什么能卡住一款已经上市多年的剂型,以及这条线对做生物药、准备出海的人意味着什么。 作出认定的是海牙专门专利法院,它的两个结论要放在一起读:默克侵犯了美国生物技术公司 Halozyme 持有的一件欧洲专利,也就是 EP 2,797,622 (简称 EP622) ,默克提出的专利无效主张同时被驳回,法院既认了这件专利有效,也认了皮下剂型落进了它的保护范围,被告想靠“专利无效”把案子推翻的那条路,在这个程序里没走通。Halozyme 首席法务官 Mark Snyder (马克·斯奈德) 事后的说法是,荷兰法院认可了 EP622 的有效性与侵权,并颁令阻止 Keytruda SC 在多个欧洲市场上市,这句话只是把判决的两个落点复述了一遍。 禁令点名的对象写得很具体,一个是默克的中欧上市许可持有人,也就是手里握着欧洲上市许可、负责产品在当地上市的主体;另一个是它设在荷兰、承担全球包装与分销枢纽职能的实体 MSD BV。被禁止的动作不止制造,还包括委托制造、要约、上市、使用、进口以及为上述目的储存,禁令还往前多堵了一步,连默克通过关联方协助这项侵权也被禁止,其中明确包含不允许关联方使用它的欧洲上市许可把药推上市场。把包装和分销的枢纽一并圈进来,卡住的就不只是生产线,而是这款皮下剂型在欧洲铺货的那条通道。 被法院认了有效性的那件专利,是 Halozyme 名为 MDASE 的专利,指向它的透明质酸酶修饰技术,按公司的说法,这套技术经过多年研究,用来支撑一种给药方式:让大剂量的药液快速打进皮下,而不是慢慢滴进静脉。皮下组织里铺着一层透明质酸,它像基质一样填在细胞之间,也是药液打进去之后最先撞上的一道墙,大分子药物要靠皮下扩散,剂量一大,吸收就慢,局部也容易鼓起来;透明质酸酶做的事,是把这层基质临时降解掉,在皮下腾出一条通道,让药液更快、更大量地被吸收,一个皮下剂型能把几十分钟的输液压缩成几分钟的一针,靠的就是这一步。 这样一来,一件讲酶的专利卡住一个上市剂型就不别扭了:皮下给药在外行眼里只是换个给药途径,可它要的恰恰是这么一套让大分子穿过皮下屏障的工具,工具本身可以被专利保护,近 7000 种人透明质酸酶修饰的研究落到专利上,就成了这类工具的门槛;专利保护的未必是那款药,可能是把药送进身体的那条路。这一点也解释了为什么官司打的是剂型而不是分子,被诉的是 Keytruda SC,静脉输注那款并不在射程里。 这不是 Halozyme 第一次在欧洲拿到阻止 Keytruda SC 上市的禁令,2025 年 12 月 4 日它先在德国拿到初步禁令,把皮下剂型挡在德国市场门外,这一次落到荷兰,一纸禁令覆盖八个国家的市场,两处叠起来看,皮下剂型在欧洲的落地空间正被一处一处收紧。欧洲之外还有一条战线,在美国,Halozyme 已在新泽西联邦地区法院起诉默克,主张其在美以 QLEX (商品名) 上市的那款皮下剂型侵犯了它的 15 项专利,这 15 项专利的时间线可以回溯到 2011 年,源头同样是它对近 7000 种人透明质酸酶修饰的研究。 三条线各自独立,德国是初步禁令,荷兰是这次的禁令,美国那边的诉讼还在走程序,谁都没有把整件事收口,眼下能确定的是皮下剂型这两个欧洲市场的上市通道被按住,大洋彼岸的结果还得等程序走完。 把技术放一边看商业那一侧,事情会更清楚:一款抗体药上市多年之后会同时遇到两件事,专利周期在走,竞争者在逼近,延长生命周期最省力的办法之一,未必是换一个分子,而是换给药方式,把必须到医院、必须花几十分钟静脉输注的治疗,改成在门诊甚至在家里皮下注射几分钟做完;皮下剂型带来的不只是方便,它省下了输液中心和住院床位的占用,把用药场景往外推,还能在原有专利到期前后,用一个新剂型把处方和支付端的时间线接上,所以它往往是产品线里很值钱的一块,不是可有可无的补充。 Halozyme 的底气也在这里,它不靠某一款自己卖的药吃饭,靠的是一套能反复授权出去的酶和给药工具。ENHANZE 是对外授权的皮下给药平台,已经触达超过 100 万人,支撑起 10 个已商业化产品,覆盖 100 多个市场,用它的公司里有罗氏、武田、辉瑞、强生、艾伯维、礼来、葛兰素史克 (GSK) 、百时美施贵宝 (BMS) 这些名字;这次打官司动用的 MDASE 专利不属于 ENHANZE 许可计划,两者是不同的专利,所以这道禁令不影响任何被许可方使用 ENHANZE,也不影响相关的许可费。一个靠授权吃饭的公司,对谁在没拿到许可的情况下用了同类工具,通常比卖药的公司更敏感,这也解释了它为什么一路打到法庭。 把这件事当成单个专利纠纷会看轻它:这类专利更像一条带子,不是一个点。分子专利通常是少数几件集中在专利期前段,到期日挨得很近,保护的是那个活性成分;剂型和工艺这一侧的专利是逐年申请、逐年积累的,一件剂型背后可能压着几十件权利要求,涉及酶与酶的变体、药液浓度与黏度、缓冲体系和稳定剂、预充针与自动注射装置、给药方案,甚至包装与运输形态,到期日分散在好几年里,绕开一件,前面还有下一件。 对做生物药的人来说,这层结构直接决定了自由实施 (freedom to operate,FTO) 要查多宽:只看活性成分并不够。你要用的是哪一支酶、什么浓度、什么装置、什么给药方案,逐项都可能落在别人的权利要求里,而这里面最容易被忽略的一道门槛,恰恰是皮下递送要用的那支酶;ENHANZE 那张被许可方名单本身就是一张现成的地图:谁已经买过票,谁在名单之外自己做同类剂型,就是风险最集中的地方。 跨境执行的方式也变了。海牙专门专利法院加上德国那条线说明,欧洲可以做到一处判决、多国生效,这一次被点名的 MSD BV 承担的正是全球包装与分销枢纽的职能,禁令把它圈进来,等于在供应链上而不是只在销售终端上设卡;换句话说,一款产品即使卖在 A 国,只要包装、分销、上市许可的持有人在 B 国,就要把 B 国算进 FTO 的范围里,这一点在过去常被当成行政问题而不是专利问题处理。 如果是我手里有一款产品要走皮下这条路,摆在面前的其实是三个问题:那支酶从哪来,自研还是许可,如果许可,许可方的名单是不是排他的,被许可方能不能再往下转;过去国内讨论专利壁垒,眼睛多半盯在分子结构和靶点上,觉得换个给药途径只是工程问题、不值一提,Halozyme 这单给出的提醒是,皮下给药背后需要一整套让大分子穿透皮下屏障的工具,工具本身就能被专利圈起来,改良的成果能不能落进自己口袋,取决于你用的是谁的通道; 你的产品卖在哪些国家,包装与分销、上市许可的持有人又在哪些国家,两者不重合的时候,禁令有可能先落在后者身上,通道被卡的时间点会比自己预计的早;这笔改良的溢价能不能覆盖风险的成本,皮下剂型最值钱的时候往往是原产品还在放量、但专利周期已经能看见头的阶段,这个窗口里一款药能靠新剂型把处方和支付端的时间线续上一段,错过了就只剩降价一条路;窗口怎么选、专利怎么布,是提前几年就要排的功课,临到快到期才想起来,往往只能买票进场,而票的价格是对方定的。 荷兰这一纸禁令收紧的是皮下剂型在欧洲八个市场的上市通道,德国那边的初步禁令、美国那边的诉讼,还在各自的程序里,三件事叠在一起,说明给药方式这一层正在变成跨国药企之间新的争夺地带。对我们做创新药的人来说,值得盯的未必是这场官司最后谁赢,而是自己手里的产品在分子和靶点之外,有没有在剂型这一层留下一个守得住的位置——一款药能被别人绕开分子、走到剂型上做文章,说明这道护城河本身就没挖够深。 如果您正在算 FTO 这本账,想多了解一点 FTO,想在专利布局上少踩几个坑,或者正在跟海外企业谈合作、谈 BD,不妨找我们聊一聊:同写意及合作伙伴可以陪您做一次诊断,从价值主张一路看到专利布局和 FTO,把该问的问题先问清楚,助您一臂之力。 作者介绍
肖生客本名刘肖, 行诚生物商务副总裁,同写意首席品牌官,CSGCT(民非组织)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