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持基层医疗服务发展政策解读暨基层病种遴选情况介绍活动实录(上)
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政策解读暨基层病种遴选情况介绍活动图文实录(上)

摘要
2026年8月17日,国家医保局举办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政策解读暨基层病种遴选情况介绍活动。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邓盼就医保支持基层的政策进行解读,并介绍了基层病种遴选情况。该活动旨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对医保支付和药品使用具有导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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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病种遴选将直接影响药品在基层市场的准入与医保支付范围,药企需据此调整基层市场策略和产品布局,注册与市场准入部门应密切关注后续完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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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6年8月17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开展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政策解读暨基层病种遴选情况介绍活动,以下为图文实录。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各位领导、专家、同仁、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主办的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政策解读暨基层病种遴选情况介绍活动。
首先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活动的部门同志: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副司长徐娜,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运行评价处处长胡同宇、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坤、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健康战略与服务体系研究部任静。今天参会的还有: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执行院长应亚珍,北京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颜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胜宏,山西省晋城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赵锦会,江西省吉安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曹蕾,广东省深圳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婧婷,以及地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代表。
此外,我们还通过公开征集邀请了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医保管理者和新闻媒体代表,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莅临现场。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介绍医保支持基层工作及基层病种遴选相关情况。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副司长 徐娜:
今天我们召开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政策解读暨基层病种遴选情况介绍活动,主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和促进分级诊疗工作部署,发挥医保支付赋能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积极作用,更好满足群众在基层就近就便获得连续性健康服务的需要,推进政策落地见效,确保惠民举措落到实处。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印发后我们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活动,共同遴选确定15个地级市作为医保支持基层重点联系点,推动形成一批典型经验。7月底,在湖北恩施召开了医保支持基层工作座谈会,进一步细化了抓好《指导意见》落实的工作要求。同时,结合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调整工作,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初步研究形成基层病种(第一批)。下面,围绕抓好《指导意见》落地和基层病种实施与大家交流一些认识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工作,今年两会期间看望政协委员时强调,建设健康中国,必须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刻指出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卫生健康需求,必须突出重点,紧紧抓住那些惠及面广、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均部署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加强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和基层医疗卫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我们着眼于健康中国建设的大局,立足解决群众基层就医就诊突出问题,深化部门协同,不断丰富完善医保和医疗卫生政策供给。三部门前期印发的《指导意见》以及确定的基层联系点、开展基层病种遴选等都是立足新发展阶段,紧扣基层反映的难点问题,强化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
在医保支持基层方面,《指导意见》印发以来,我们抓紧指导各地完善配套举措,目前全国已有5个省印发配套文件,22个省份形成初步举措,围绕基金流向基层、服务优在基层、待遇向基层倾斜、支付改革落在基层、群众就医选择基层等目标,形成了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发展的一揽子政策。
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我们在持续巩固提升按病种付费“四个全覆盖”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探索适应基层服务特点的多元支付方式。支持地方探索基层门诊按人头付费与慢病管理相结合,加强基层门诊付费与家庭医生签约联动,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或家庭医生团队。稳步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指导18个中医优势病种试点地区统筹完善配套政策,与医保支持基层政策叠加发力,引导中医药适宜技术下沉基层。督促指导各地严格落实按病种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结余资金可以纳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服务性收入,由医共体统筹用于健康管护、慢病管理、健康促进及医务人员薪酬提升,重点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倾斜。同时,我们指导各地用好医保数据工作组,常态化做好月推送、半年集中发布。
在基层病种遴选方面,我们结合按病种付费分组方案动态调整的工作安排,在3.0版分组调整中广泛听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临床一线医务人员的意见建议,召开多场基层代表座谈会,并委托DRG、DIP两个技术指导组对全国基层病种实施情况进行研究。基层病种是指适宜在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且诊疗技术成熟的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慢性病病种。基层病种在统筹地区内“同病同付”,引导基层主动加强常见病、多发病收治,引导三级医疗机构立足自身定位合理调整病种结构,促进分级诊疗。
考虑到基层病种遴选各方关注度高,我们多次组织专家论证,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就技术方案、遴选方法等反复沟通,在保持政策统一规范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地方实际,形成了首批基层病种,其中DRG 31个,DIP 127个,下一步将随3.0版分组方案印发。首批遴选的基层病种推荐地方参考,同步要求各地结合3.0分组落地,因地制宜完善本地基层病种,合理确定基层病种范围和支付标准,并做好与卫生健康部门推荐的基层机构病种衔接。
基层是医疗卫生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医保惠民落地的最前沿。我们真诚地希望各地各级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同向发力,不折不扣落实好《指导意见》各项政策。同时,也希望广大基层医疗机构主动抢抓政策机遇,提升服务能力、优化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用好医保支付杠杆,不断提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服务水平。在此,也恳请各位专家持续建言献策、深耕专业指导,各位媒体朋友持续关注宣传、积极解读政策,多角度、全方位讲好医保赋能基层、服务民生的暖心故事,凝聚全社会支持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谢谢大家!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谢谢徐娜副司长。下面有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运行评价处处长胡同宇同志介绍: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运行评价处处长 胡同宇: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现代化最重要的指标还是人民健康,健康是1,其他都是后面的0。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总书记在今年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医药卫生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等联组会上强调,到2035年建成健康中国,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强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完善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强调加强县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是群众身边的医疗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维护群众身体健康的“第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强调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要高度重视打基础、强基层工作,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这给我们的工作重点指明了方向。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医保政策引导作用,出台14项举措,顺应群众在基层看病报销更实惠、更方便的需求,有利于引导群众优先利用基层医疗资源,有利于进一步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7月,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在全国遴选出15个城市作为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重点联系点,在湖北召开会议,启动部署有关重点工作。上半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积极配合国家医保局医药司,加强调研,开展研究确定基层病种有关工作。目前,初步确定DRG 31个病种、DIP 127个病种,是政策和措施的步步深入。这些都是两部门落实总书记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三医”协同促进人民健康的具体体现。在此,我想谈几点认识和重点工作:
一、结合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做好基层病种工作。强基工程中提出,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建设,到2030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比例保持在95%以上,这是强基工程提出的重要目标任务。目前,我委正在修订2026版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提出了148种基层机构推荐病种。目前,不管是DRG基层病种还是DIP基层病种,大约有一半的病种包含在基层机构推荐病种中,各地基层机构要根据当地实际,优先提升重叠病种服务能力,扩大服务供给,甚至形成特色,服务周边。“十四五”期间,我们指导各地遴选了3000多个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也就是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要重点加强建设,使其能够开展更多的基层病种。
二、结合实施康复护理提升工程做好基层病种工作。目前,我委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强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需要长期康复护理的患者和失能失智老年人群、重度残疾人群等为重点。目前遴选的基层病种中,对部分病种的治疗,如脑梗死后后遗症、有关骨折、有关手术的术后等,需要大量的康复护理工作,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机构发展规划和重点,有针对性地补齐康复护理短板,更好地开展基层病种服务。
三、结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做好基层病种工作。制定基层病种,实行同病同付,与医共体建设的目标方向一致,是促进医共体建设、促进基层能力提升的重要催化剂。各地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中,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提高基层病种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优化服务流程和控制服务成本,针对基层病种,让基层机构真正做到治得好、花钱少,提升“竞争力”。另一方面,不断强化一体化管理和资源下沉、关口前移,推动更多的基层病种在医共体内的基层成员单位中得到解决,从而进一步扩大“同病同付”和“结余留用”的政策红利。
四、结合扩大基层用药做好基层病种工作。前不久,国家卫生健康委等3部门印发了2026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目录是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重要依据。一方面,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提升能力、提供基层病种诊疗服务工作中,要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另一方面,随着能力的提升和诊疗疾病的增加,要按照“药随病走”和“同病同药同治”的原则,结合医保有关政策,积极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配备使用集采中选药品和医保目录中的药品,通过缺药登记和药品临时采购,着力满足群众个性化用药需求。
五、结合基层医疗质量改善行动做好基层病种工作。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服务量占比和床位使用率有所下降,部分机构住院服务和手术能力不断弱化。开展基层病种工作,对基层机构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目前,我委正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在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开展医务人员培训、促进规范合理用药、保障检验检查质量、改进护理服务质量、改善住院和手术质量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落实质量改善行动工作要求,为开展基层病种服务提供保障和支撑。
最后强调一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既提供机构内服务,也不断向社区、向家庭延伸提供服务,不鼓励盲目追求住院服务和手术服务。越是在利好政策多的时候,越是要保持清醒认识,保持初心使命。国家支持基层机构发展的政策多样,侧重点不同,各地一定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根据《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和当地卫生健康有关规划,综合考虑,找准支持性政策措施、机构发展方向、辖区群众健康需求的结合点,找准路径,精准发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谢谢胡同宇处长。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技术指导组介绍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基层病种(第一批)遴选情况。

DRG技术指导组,北京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颜冰:
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DRG技术指导组在DRG 3.0版分组方案形成的同时,同步启动了基层病组的研究制定。经过多轮专家论证,最终确定了31个DRG基层病组推荐名单。
关于基层病组筛选我们依据三条原则:
第一,临床路径清晰、诊疗规范明确。有明确的诊断标准和规范的治疗路径,确保基层医生能安全、有效地开展服务。
第二,病种主要在基层诊治。我们挑选的是那些基层就诊占比较高、基层具备诊治能力的病组,主要考虑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病组。
第三,医疗费用相对稳定。我们优先从组内费用差异较小的病组中筛选,也就是说,同一病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花费波动要小,这样统一支付标准才有可操作性。
按照上述原则我们的量化指标主要有两个:
第一,选取疾病相对简单的病组,剔除含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DRG病组——排除病情复杂因素的干扰;
第二,基层住院病例占比达到40%以上;或者三级与基层的次均费用差控制在30%以内,同时基层住院病例占比达到20%以上——选取组内费用差异小的病组;
在上述两个原则筛选出的病组基础上,内科组方面,挑选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的基层病种以及DIP基层病种重合的病组;手术操作组方面,参考各地已经开展的DRG基层病组实践经验,挑选出与5个及以上省份或地方重合的病组。
基层病组筛选出来之后,在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指导和组织下,召开多场专家论证会,邀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地方医保部门、基层医疗机构代表共同就筛选原则和遴选标准,以及基层病组名单进行论证,在充分尊重临床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31个基层病组。具体覆盖“高血压”“糖尿病”“呼吸系统感染”“颈腰背疾病”“冠心病”等27个内科病组;手术病种选取了阑尾切除术、腹股沟疝手术、肛周手术、骨科固定装置去除术等技术成熟的一二级手术。
谢谢大家!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谢谢颜冰副局长。下面有请DIP技术指导组,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执行院长应亚珍同志介绍。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执行院长 应亚珍:
各位领导、同仁、媒体朋友们:
基层病种的定义概念,刚才徐司已经给大家介绍了,我们也认为基层病种是适宜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诊疗技术成熟的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慢性病病种。基层病种实行“同病同付”,将有利于引导医疗机构合理收治、促进分级诊疗。
关于基层病种的筛选原则与DRG一致,我就不重复了。
DIP来自中国的本土实践,来自地方医保积累的经验,所以在基层病种遴选上,我们首先收集了各地已经实施的基层病种,汇集17个省形成2645个病种合集,经过数据清洗、剔除重复项等,形成1400个病种基础合集。根据病种使用频次和病例数阈值,对基层病种基础合集进行了遴选。选择7个和8个省份共用的基层病种,与基层司推荐病种进行比对,剔除临床与编码专家认为通常应在门诊诊疗的病种和基层收治能力不足的病种,形成97个基层病种。
上述97个基层病种基本为内科保守治疗,通过与DRG手术操作病种对齐,并请卫健委基层司推荐,补充了30个DIP手术操作病种。共形成127个基层病种,包括97个保守治疗组和30个手术操作病种,覆盖呼吸、消化、循环、泌尿、骨骼肌肉等多个系统的常见疾病。
谢谢大家!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谢谢应亚珍院长。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专家解读《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举措。首先请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坤同志: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坤:
各位领导、同仁、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近期,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贯彻党中央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提出的“以基层为重点”和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的重要举措,是在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促进“强基层”协同发展和治理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
《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清晰。针对医保基金流向基层比例波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期不稳定,《指导意见》在总体要求中明确提出:“逐步提升医保基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比例”,通过优化基本医保基金支出结构,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预期,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活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居民健康守门人和医保基金守门人作用,为加强患者就医管理、助力中国特色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指导和资金保障。
《指导意见》具体举措坚持政策联动,发挥集成效应。十四条具体举措涉及基金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点管理、支付方式改革等,覆盖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全链条,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