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连发三通知限期30日调整挂网药价
河北挂网药价限期调整公告“三连发”!涉及多款同通用名药品、独家品种及国谈药

摘要
8月25日,河北省接连发布三份药品挂网通知,涉及首批扩围接续及第三批同通用名药品,要求企业在30日内主动提出价格调整申请。通知涵盖多款同通用名药品、独家品种及国谈药,明确挂网价格限期调整要求。相关企业需在时限内完成价格申报,否则可能影响挂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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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此次三连发强化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要求,涉及品种广,企业注册和准入部门需在30日内核查相关产品并提交调价申请,避免失去挂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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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8月25日,河北省接连发布三份药品挂网通知,均要求企业在30日内主动提出价格调整申请。

5款首批扩围接续及第三批同通用名药品挂网
河北省发布首批扩围接续及第三批同通用名药品挂网通知。根据河北省药品挂网相关规则,经企业申投诉及相关部门审核,将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予以公布并正式挂网。
根据附件材料,此次挂网的药品包含保妇康栓、生脉胶囊、活血止痛软胶囊、灯盏花素片、脉血康胶囊,涉及五家相关企业。若相关企业在外省挂网价低于河北省现行挂网价,应于30日内主动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如查实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将按照药品价格失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表:


公示10个国谈及同通用名和竞价药品
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医保发〔2025〕33号)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申诉及相关部门审核,河北省对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予以公布并正式挂网。此次挂网共涉及10个品种、十余家相关企业。
挂网政策明确,若相关企业在外省挂网价格低于河北省现行挂网价,应于30日内主动提出价格调整申请;未及时申报且经核查属实的,将按照药品价格失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


6个独家药品及10个竞价药品符合挂网要求
经企业申投诉并经审核,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部分独家药品及部分竞价药品进行公布。
符合挂网条件独家药品公布表品种有:口服溶液用盐酸万古霉素、恒格列净瑞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Ⅱ)、精氨酸艾曲莫德片、洛芬待因缓释片、复方酚咖伪麻胶囊、柳酚咖敏片。
符合挂网条件竞价药品公布表品种有:洛度沙胺氨丁三醇滴眼液、复方胚肝铁铵片、己酮可可碱肠溶片、联苯苄唑阴道片、联苯苄唑阴道片、甲磺酸瑞波西汀片、乳酸左氧氟沙星片、复方桔梗枇杷糖浆、复方桔梗枇杷糖浆、盐酸环丙沙星凝胶。
企业在外省出现挂网价低于河北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否则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


其他相关集采信息:

云南明确国家冠脉支架第二轮接续采购
9月15日起正式执行
8月24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正式发布《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二轮接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国家组织冠脉支架第二轮接续采购在云南进入全面落地阶段。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集采中选结果自2026年9月15日起正式执行,采购协议期至2029年6月30日,覆盖全省所有参与本次接续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以及报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同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与。
通知明确,采购周期内原则上每年度签订采购协议,每年度总协议采购量不低于前一年实际使用量的90%,各中选企业年度协议量不得低于自身上年协议采购量。未完成的协议采购量将累计至下一年度,确需下调采购量的医疗机构,须按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经逐级审核通过后方可调整。
通知同时强调,中选企业是产品质量和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周期内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仍需按中选价格保障供应。各级医保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采购使用与质量安全监测,重点管控医疗机构非中选产品不合理使用行为,对供应不力、质量不达标的主体按规定采取惩戒措施,确保中选产品稳定惠及省内冠心病患者。
从全国节奏看,本轮冠脉支架第二轮接续采购各省落地时间集中在2026年7月下旬至9月中旬。此前,江苏、内蒙古、海南、江西、四川、山东、安徽、黑龙江、陕西、浙江等地的集采结果落地时间最迟为9月1日,云南则定于9月15日起执行,属于全国落地窗口中偏晚的一批,与湖北等中部省份形成错峰推进格局。

上海启动2026年第三季度集采中选药品协议续签
9月20日正式执行
8月24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集采中选药品续签的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第三季度集采中选药品购销协议续签工作。
本次续签针对部分采购协议期满、且已完成约定采购量的集采中选药品,由市药事所与相关中选生产企业及其指定的配送企业,统一签订中选药品购销三方协议。
通知明确,各医疗机构在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采购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文件,以及中选药品购销三方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续签工作将于2026年9月20日执行。

广东启动冠脉扩张球囊等3类医用耗材联盟集采报名
8月31日截止
8月24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通知,正式启动冠脉扩张球囊、子宫颈扩张球囊、输尿管支架3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报名工作。
采购品种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冠脉扩张球囊、子宫颈扩张球囊、输尿管支架类医用耗材;其中,冠脉药物球囊类和非快速交换型球囊类医用耗材不在本次集采范围内。
所有有意向参与的生产、经营企业,须在8月27日24:00前完成产品信息提交送审,8月31日12:00前通过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完成全流程报名。
通知明确,已在系统完成基础信息维护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仅需确认产品状态为“生效中”或“复审通过”后,按路径完成产品报名、专项材料上传和全国带量价、非带量价申报即可。本次报名全程无纸化,所有环节均须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广东招采子系统进行相应操作。申报材料涉及有效期限的,须在产品报名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内。如由于申报企业未按照采购文件和相关通知的要求提交完整材料,或提交的申报材料未对采购文件和相关通知做出响应、申报材料内容不实等原因影响中选结果的,由申报企业自行负责。
版式:余远泽
编辑:范晓艳、高颖茵
审核:马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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