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药价治理聚焦药店销售TOP200大品种
新一轮药价治理,盯上药店销售TOP200大品种

摘要
2026年9月初,监管部门下发《关于做好多渠道比价监测治理工作(第二批)的函》,在业内流传。文件将零售渠道纳入价格治理重点,明确针对药店销售TOP200大品种开展多渠道比价监测。随着药价信息差加速消失,治理重心正向药企渠道定价延伸,直接影响药品在连锁药房的终端售价与流通利润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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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函件直接将药店TOP200品种纳入比价监测,意味着企业需重新评估渠道定价策略与流通利润空间。建议企业尽快梳理TOP200品种在连锁药店的实际终端售价及价格波动情况,提前制定合规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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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作者 | 晓琳
编辑 | 郑瑶
作者 | 晓琳
编辑 | 郑瑶
作者 | 晓琳
编辑 | 郑瑶
编辑 | 郑瑶
药价“信息差”加速消失,而这场治理的终点,可能落在药企的渠道定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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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渠道面临新一轮价格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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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渠道面临新一轮价格治理
近日,《关于做好多渠道比价监测治理工作(第二批)的函》在业内流传。文件提出,将2026年上半年本地区定点零售药店结算金额排名前200位药品,纳入多渠道比价监测重点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对因供应渠道价格差异明显,造成定点药店价格在本统筹区普遍性明显高于挂网价的,各地医保局要主动了解生产配送企业在不同渠道供应价差原因,必要时将穿透约谈生产企业。
9月2日,青岛市医保局官微消息,8月31日,胶州市医保局对3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不打招呼”的突击检查。
检查发现,尽管相关药店前期已对部分明显高于众数价格和挂网价格的药品进行调价,但个别药品仍存在较大价差。
以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规格“六味地黄丸”为例,不同药店售价最高为19.8元/瓶,最低为13.4元/瓶。检查组当场要求,相关药店立即整改。
这并非一次孤立的检查。
今年,山东省医保局印发《关于在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中开展引导医保定点药店合理制定药品零售价格工作方案》,药店药价治理工作随之在青岛、济南、烟台、德州等多地铺开。
如胶州市已累计向定点药店推送价格预警信息2000余条,函询、约谈药店400余家;定点药店药品最高量价比较指数由7月的4.36降至8月的3.5,降幅约20%。
除现场突击检查外,一些地方还通过培训、约谈等方式,持续规范药店药品价格。
8月27日,湖北省安陆市医保局组织辖区连锁药店、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参加孝感市医保局举办的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规范化管理专项视频培训。
会上,孝感市医保局就价格规范化管理和比价小程序应用作专题授课,对药品量价比较指数异常的药店开展专项约谈。
一些地区还定期公布价格异常药店名单。
8月26日,呼和浩特市医保局发布《关于赛罕区药品量价比较指数偏高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监测情况的公示》,公示了赛罕区药品量价比较指数超1.5倍的110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如锦泰亨医药药品量价比较指数高达4.04、康信医药为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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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之间的价格壁垒被穿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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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之间的价格壁垒被穿透
曾经,院外药价是笔糊涂账——药店自主定价、患者无从比价、药企对渠道区别供货。
如今,各地正在用比价小程序、量价比较指数和公示名单,把这笔糊涂账算成公开账。
这并非仅针对药店,不同渠道价差过大的约束也早已落到药企端。

5月,国家联采办专门提示,对于第十一批集采中选企业针对不同销售渠道、购买群体实行差异化定价,且价差明显不合理的,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置。
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裁量基准(2025 版)》,相关企业失信等级将被评定为“失信”。

图源:《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裁量基准(2025 版)》
更长期的政策方向写进了《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
该规划解读中提到,在医药服务价格方面,推动多渠道药品比价,引导定点药店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
过去更多是看一个药品挂网价格高不高,如今多渠道药品比价则是省级挂网价格、医院价格、实体药店价格、网络药店价格,几套价格体系开始互相参照。
网上药店的价格发现作用进一步放大。

图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利用网上药店信息透明、比价便利、竞争充分的特点,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比价。发现医药企业、网上药店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对药企而言,靠渠道信息差维持的价差空间,正在变成需要说明的合规成本。
本期素材组图片来源:https://unsplash.com/s/photo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