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地青岛
国家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再添落地城市—青岛

摘要
国家医保局宣布,首版商业保险创新药目录在青岛正式落地实施。该目录旨在通过商保机制提升创新药可及性,覆盖多款创新药,适用于青岛地区参保患者。此举是医保与商保协同发展的试点,未来可能推广至更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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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地青岛,药企应关注目录品种纳入标准及报销政策,及时调整市场准入策略,以抢占商保支付新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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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近日,青岛市“琴岛e保”产品更新上线,并于2026年7月1日上线发售。10种商保创新药目录内产品首次纳入“琴岛e保”惠民保保障范围,特药特材及罕见病药品总数增至33种,涵盖CAR-T、恶性肿瘤等前沿治疗领域。“琴岛e保”是青岛市唯一一款政府参与指导的城市定制型商业保险,截至2026年5月底,“琴岛e保”累计投保848万人次,为13.54万名参保人提供理赔服务,赔付金额达9.36亿元,其中特药累计赔付1.08亿元。
针对“医院开不出来、药店买不到”,专门印发《关于做好商保创新药品院端落地有关工作的通知》,一方面,鼓励医院配备和使用商保创新药,已纳入医院采购目录的商保创新药,尽快按规定完成医保目录对照,确保结算通道畅通,另一方面,对尚未纳入采购目录的,全部纳入医院处方外配目录范围,并同步做好与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的系统对接。同时,指导各医院做好院端系统维护,确保医生在开药时“有目录可选、有通道可走”,把选择权交给临床医生和患者,让商保创新药不再因“院内没药”而被拒之门外。
严格落实“三除外”政策,使用纳入“琴岛e保”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药品,不纳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考核,不纳入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相关病例不纳入按病种付费的费用核算范围。针对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要求,青岛市在新出台的DRG特例单议专项政策中明确,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上述药品的病例,可据实申报DRG特例单议,不计入医疗机构申报病例占比,审核通过后按项目支付。消除部分医院担心使用创新药会拉高基本医保自费率、挤占集采中选品种使用量、推高按病种付费病例费用等疑虑,提高医院配备和使用创新药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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