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 · 公众号
9月21日 11:02 · 阅读约 1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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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 海关总署开展进口药品通关电子化试点
国家药监局 海关总署关于在北京口岸开展进口药品通关电子化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摘要
2026年9月21日,国家药监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在北京口岸开展进口药品(含药材)通关电子化试点工作。此举旨在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提升通关服务效能与便利化水平。试点采用电子形式替代传统纸质单据流转,缩短通关周期。公告明确试点适用范围与工作要求,为企业提供通关流程优化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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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药品企业在京口岸通关可优先适配电子流程,减少纸质资料提交与人工核验环节,缩短通关时间。建议相关企业提前准备电子资质文件,关注后续全国推广节奏,优化清关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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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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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正文

国家药监局 海关总署关于在北京口岸开展进口药品通关电子化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6年第91号)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提高进口药品(含药材)通关服务效能与便利化水平。经研究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北京口岸开展进口药品(含药材)通关电子化试点工作。进口药品(含药材)通关电子文书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试点期间,原有纸质文书继续有效,企业可按相关规定正常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海关总署
2026年9月16日

